关于评选 2019年吴江区教育人才的通知
日期:2019-12-17 00:00:00  浏览量:133

教育局将组织开展2019年吴江区教育人才评选工作,现就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范围对象

全区普通中小学、幼儿园、特殊教育学校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校长(园长,以及有关教科研专业人员。

二、基本资格条件

凡符合《吴江区教育人才计划实施细则》(吴人才〔20187号)(附件)规定的基本条件者均可申报。

三、组织领导

学校成立吴江盛泽中学“2019年吴江区教育人才评选工作小组”(详见附件1),负责遴选与推荐工作。

四、推荐评选程序

1.申报推荐:

个人申报:符合条件的骨干教师于12月19日前自荐向学校提出申请,填写《申报表》并进行教育教学成果实绩展示。

审核推荐:学校按照文件规定,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核,对申报材料进行验证(原件真实性验证、原件与复印件一致性验证),组织民意测评等工作,并将推荐人员材料报送区教育局。

2.材料受理及组织评选

申报人需要提交以下材料:纸质《申报表》一式三份(A4纸张正反面打印);纸质佐证材料复印件一份(A4纸张),含近5年人事年度考核表复印件、近5年每学年的任课表以及同学科同年级普通教师的任课表、获奖表彰证书、课题(包括立项及结题材料复印件)、论文(包括新闻出版总署版权页、知网查询打印页、封面、目录、正文和封底复印件)、专著(原件)等。所有佐证材料起始日为20141月1日,截止日为201912月31日。

组织评选:区教育局评选工作小组将通过资格初审、组织专家评审、综合评审及实地考察等环节对申报教育名家、教育领军人才、青年拔尖人才进行遴选。

3.提出建议名单:

根据评选结果,区教育局评选工作小组提出建议名单,提交区委教育工委会议讨论研究后上报区人才办审定。

4.确认和资助:

区人才办审定后进行公示,公示无异议发文确认。一经确认,获评吴江区教育人才可提出年度经费使用方案,报区教育局、人才办审定后拨款。

五、时间安排与有关要求

1.2019 年吴江区教育人才评选推荐活动于12月30报送材料,12月底完成评选活动,请参加申报的老师于12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校长办

2.报送的材料要真实、按时,并符合以下要求:佐证材料纸质复印件需完备验证手续(每份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,审核人签名;《申报表》电子稿以doc文档格式。各学校、各单位须于201912月30日前将以上材料上报送区教育局人事与师资科,逾期不予受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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